1、价值9999元的西藏情侣博客之旅资格,自2006年10月16日至2007年10月15日一年内有效,将由主办方提供指定旅行社之现金代用券,由获得者与旅行社共同商讨出行日期和出发地点。
2、前30对入围的情侣博客,均可获得搜狐公司送出的博客情侣装T恤一套(2件)。
1、 每位参赛用户,应保证所注册信息为真实、有效、合法的。
2、所有参加者一经向搜狐博客提交其作品,即视为其已认真阅读并无条件接受了本次活动说明中所有的参赛规则、评奖办法以及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
3、参加者保证,其因参加本次活动而提交的作品是由参加者独立完成的。参加者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每位参加者须对其提交的作品负责,作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涉及违法或不健康内容。因参加者作品产生任何纠纷,将由参加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参加者承诺不向主办方主张因参加本次活动所产生的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者自所在地至与旅行社所商议的出发地之间的往返旅程费用等。
5、如果发现有参加者在活动评选期间中使用任何不正当的手段,搜狐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取肖其参加活动的资格。
6、搜狐公司不对因网络传输原因而导致参加者提交的信息错误或延误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活动所设奖品都未缴纳各种所得税和政府税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获奖者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搜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上述个人所得税;非现金的实物及其他奖品不能折换成现金。当获奖人拒绝先行提供税款给搜狐公司的情况下,搜狐公司有权拒绝提供奖品。
8、搜狐公司不设奖品兑换、退换服务。
9、非由搜狐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获奖者在领取和使用奖品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损害或事故等,由获奖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搜狐公司无关。
10、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搜狐公司所有。搜狐公司对本活动细则做出修改时,最新版本之细由将在相关活动页面说明,毋须事先通知。参加者若反对本细则的任何修改,可退出参加本次活动;如果参加者继续参加本次活动的,则视为完全接受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