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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杀现象俱增
几年来,大学生群体多次发生“轰动”社会的事件,杀人、自杀、迫害动物等罪错屡有发生。社会学家和有关专家已经注意到,目前相当一批大学生心理上正潜伏着一定程度的疾患和问题。自今年二月以来,北京、武汉、深圳三地高校已经至少失去了十四个年轻生命。四月十六日,北京师范大学一名研究生跳楼自杀。武汉市高校共发生学生自杀事件十二起,其中十人死亡。深圳大学两次发生学生跳楼自杀惨剧。这种状况还在继续,据调查,女生轻生者多于男生……
◇学生自杀为什麽?
来自学校的原因——不得不注意到,学校已经从帮助学生身心发展的净土变成了主要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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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自身的原因——不少大学生经不起"挫折",也不积极改善本人的心理状况。据调查,自杀的大学生在自杀前,很少有人去心理咨询。他们或者由于太封闭,不愿与人交往,也不知道去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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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家庭的原因——广州一所高校的调查显示,有20%左右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困惑,1%左右有严重心理困惑,表现为焦虑、恐惧、忧郁、神经衰弱,这些学生存在不良反应和适应性障碍,最为亲近的家长如不及时加以引导,一遇导火线就会产生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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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亚健康凸显
来自社会的原因——各种问题长期积累,而大学则恰恰提供了矛盾集中爆发的舞台:一进大学,周围的环境突然复杂起来,职业、学业、事业、人际交往、恋爱,所有成人必须面对的问题都接踵而至,学生在获得自由的同时也必须独立做出选择,独立承担后果,而在精英聚集的校园里,“擦肩而过的竞争”比中学更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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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受“三大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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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杀事件频发
◇学生自杀的责任谁来付?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酝酿多年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将不承担监护责任,并规定: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等10种情形下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如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对此,不少家长表示忧虑:既然孩子在学校里,家长又怎么履行监护责任呢?孩子在校园里被校外的坏人伤害了,家长找谁去?学校不承担监护责任,孩子在24小时寄宿学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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