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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1月24日电 黄女士是广西某公司干部,1998年与陈先生重新组建家庭,但第二年就陷入家庭暴力之中。几年来,她受尽了暴力与虐待,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直到今年10月,黄女士才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下面是她的自述:
1996年前,我与女儿生活在一起,过着清苦而自足的生活。当年5月,经人介绍,我认识了陈,并于1998年与他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还可以。
但第二年,陈就以离异单身干部的身份,不断与女性约会,无心工作,更不顾这个家。我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但他就是不听,还挖苦我,说我“黄脸婆”,要“修理”我。
今年4月底,陈向我索要钱物。我不给,他便来抢。我死死抓住钱包,他就扯着我的头发,拳打脚踢。最后,他抢走了钱包,临走时,还举起微波炉砸向我,导致我多处受伤。
我去妇联投诉,妇联干部来做工作,但陈根本不听。此后,陈多次找岔和我吵架,还用板凳打我,用皮带抽我,有时还强迫我过性生活。两人关系越闹越僵。一段时间,我都不敢回家。觉得整座房子就像一个地狱。但娘家在外地,又没有好的去处,只好每天担惊受怕,苦度光阴。
8月的一天傍晚,陈又挑起事端,用铁锅砸向我,叫嚷着“决不让你母女好过”,并在屋内挖了一个大坑。我害怕他下毒手,便与女儿逃离家门,并向派出所报警。此后,我和女儿在外流离失所,有家不敢回,每天担惊受怕,身心俱损。
就在我精神即将崩溃的时候,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开导下,我鼓足勇气拿起了法律武器,控诉陈的家庭暴力和虐待,请求离婚。法院支持了我的请求。我终于摆脱了家庭暴力,恢复了自由。当天,我和女儿好好吃了一顿安心饭。
回想这几年,我就像做了一场恶梦,现在仍心有余悸。我想,面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一定要勇敢地反抗,特别是尽早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再就是,全社会一定要齐努力,向家庭暴力宣战,让妇女远离暴力,让家庭远离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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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女性遭家庭暴力 医生疑其丈夫患“妄想症”
一位白领女士王兰(化名)辛苦地挣钱养家,却遭到丈夫的虐待。因为实在不堪忍受丈夫对她的家庭暴力,她在妇联部门留下了一封信后愤然出走了。这是记者昨日在妇联部门了解到的。
据该部门的负责人介绍:王兰容貌姣美,今年正好30岁,是典型的成功白领女士。丈夫2000年下岗,一直包揽家务,很少到社会上与人接触。从2001年初开始,王兰觉得丈夫总是找碴与她争吵,渐渐演变为:只要王兰下班稍有延迟,丈夫就对她拳脚相加。王兰鼓励丈夫找一份简单的工作,却遭到丈夫的百般羞辱:“你以为我会从事你做的那些下流行业吗?”王兰提出离婚,丈夫却以带走孩子相威胁。王兰一气之下,写信给妇联部门:请妇联帮她向法院申请离婚。
该部门负责人称:像王兰这样,在社会上有很高的地位,却受到家庭暴力侵扰的女性并不多见。
据武汉市精神病院的有关专家介绍:夫妻双方在没有明显的证据和动机时,无端怀疑对方从事不正当行业,认为对方对自己不忠,有可能是患上了“忌妒型精神妄想症”。患这种病一般男性多于女性,尤以经济地位悬殊的家庭见多。该症属于一种轻微精神病,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千龙新闻 楚天金报)
各界人士评说家庭暴力:让暴力远离家庭和妇女
“让暴力远离家庭,让暴力远离妇女。”记者日前采访了许多妇女维权人士及普通民众,他们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应该互谅互助互爱,暴力不应在家庭中发生,更不应该在妇女身上发生。
来南宁打工的韦先生说,现在“打老婆”的场景很少见了,主要是妇女地位提高了。但看报纸、听广播,不时有丈夫虐待妻子的报道,而且“非常暴力”,这可能与男性的生活、工作压力增大有关。他觉得,一个男人打女人是没出息、没风度的表现。
虽然丈夫经常打秦敏(化名),但她还是默默地忍受了这一切,不愿意找妇联反映,更不愿意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她说,夫妻打架不是什么好事,再说自己也有责任。这事捅出去,会闹得更大,可能导致离婚,影响自己是小事,儿子的一生都受影响。
长期从事妇女维权工作的莫妙玲认为,妇女是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首先应更新她们的观念,使她们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而当前通过法律维权的结果通常是离婚,选择单一。政府应为受害妇女提供更多选择。
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秦涛说,由于《婚姻法》是原则性的实体法律,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家庭暴力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很难分清家庭暴力与普通打架有什么区别,加之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害妇女常常在是否维权方面举棋不定。
广西社科院副研究员孙小迎认为,家庭暴力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庭长姚英说,防止家庭暴力应加强法制宣传,使人们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事,而是侵犯人身权的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家庭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尽快建立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世界。(新华网 邓苏勇 周华) 要发泄吗?想放松吗?去“职场减压室”——在释放中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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