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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和武汉市一家公司24岁的女职员张某,15日在酒店举办婚宴,同学50多人前往祝贺。据了解,这是武汉市第一例大学生公开举行婚礼。
陈某说,他和张某是高中同学,两人已经恋爱将近6年。今年5月份,他俩回老家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得到双方父母的支持,但是没有让学校知道。
大学生在校结婚学校如何看?华中师范大学学工处副处长刘忠平闻知此事后说,教育部曾经提出,在校大学生是否能够结婚,由各个学校自己决定。但是因为华中师大从来没有学生提出此事,所以学校也没有拿出最后意见。现在,此事出现了,学校会商议,最终拿出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具体意见。
大学生如何看待在校期间结婚?记者在华中师大随机采访7名大学生,其中5人认为不宜在校期间结婚,1人认为不应该受限制,另1人认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赞成结婚的学生认为,在校期间应该以学业为主,以未来为重;结婚势必分散精力,给学习带来影响;同时,也没有经济来源。
对大学生在校结婚法律界人士如何看?武汉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平认为,目前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但是,在校结婚会引起诸多社会性问题,对大学生本人也不利,不宜提倡。他希望高校应该对大学生结婚问题进行正确引导。
【新闻背景】
武大允许学生结婚
2001年底,教育部表示,大学生可否结婚应由高校说了算。武汉多数高校认为条件还不成熟,只有武汉大学明确表示可以。
武汉大学有关负责人认为,大学生已到适婚年龄,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他们提出结婚请求,学校不必横加干涉。但他同时指出,大学生处在学习的大好时机,理应倡导晚婚晚育。
【新闻评论】
昔日的传统
昔日的传统,真像隔夜的饭菜,不吃香了———武汉一个在校大学生举办婚礼,支持者道理十足:法律保护这个23岁男人的婚姻权,更何况教育部门也已取消将“婚否”作为大学入学的要求,这场婚礼具有标本意义,意味着婚姻自主意识的觉醒。
尽管,将这次结婚套上“觉醒”有点黑色幽默,谁都知道《婚姻法》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从1950年就开始实施了,现在觉醒未免晚了点。但,更多依靠传统观念的反对声音顶多叹息“学生道之不存也久矣”,却也无力反驳“既然合法就可结婚”。
叹息,为了那些已经变得脆弱的传统。“学生以约束原始欲望为代价,换取更多知识”,这在传统观念里有众多支持者。比如源于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主张抑制个人欲望,并对自身动物性进行控制、约束。又比如中国传统儒学,主张通过遏制动物性升华人性,换取永恒的价值感。如今,那些人格英雄主义已经不再吃香,就像与“师道”并存的“学生道”,专心求学的实质竟险遭屏弃。
传统的流逝似乎是必然,以法律的名义。当人们意外地发现,在“最低行为规范”的法律、“高于法律的传统观念要求”中间,可以作出任意取舍时,人们毫不犹豫地舍弃了后者,因为后者要求他们控制已经变得越来越难控制的欲望。甚至,为了让传统观念更快消失,人们另类解读了昔日的传统,斯多葛学派被嘲笑为“仅仅是精神避难所,仅仅是使人超然于苦乐之上”,儒学思想被轻视为“小心翼翼地面对世界变化”……这一切,难道简单地用“以法律的名义”就可解释?当我们看见以张扬个性的名义张扬欲望,被传统思维所一再否定的“动物气息”越来越浓郁,我们终于明白,那场大学生婚礼真的具有标本意义———在一片充满“现代感”的叫好声里,人性中代表着原始欲望的动物性,再次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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