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爱情本来就是生活的奢侈品,如果连自己的生存都保障不了,爱情与我又有何意义呢?
理由二:现代社会不应该再主张殉情的做法,我可以用悲痛来悼念她(他),永生怀念她(他),但没有必要为爱送上自己的生命。
理由三:为了家人,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社会,我有可能会离开她(他)
理由四: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是基本的法则,没有必要把两个人都赔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