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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妇女参政议政,是个世界性的话题。它的提出,无非是倡导男女平等,本无可厚非。但现今我们的有些做法却值得商榷。
据新华网8月10日报道:北京市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在妇女参政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今后五年,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要达到28%以上;提高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局级女干部从现在16.7%增加至20%以上;党政机关处级女干部从现在的24.4%增加到25%以上。同时,要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她们进入经济、科学、教育、文化、艺术、法律等领域中决策和管理层的比例。目前,本市女干部比例居全国之首。
北京妇女着实厉害,不仅目前女干部比例居全国之首,而且还英气勃发地提出了今后五年女干部“抢班夺权”的目标。热闹归热闹,冷静一想,对给女干部定升官目标不免生出些许忧虑。
会不会影响女干部的价值取向?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总是希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看淡名利,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可升官目标的提出,难免有鼓励女干部看重仕途,把做官大小作为衡量自身事业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之嫌。
会不会使妇女对参政议政的理解片面化?在法治社会,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忠实而卓有成效地履行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包括妇女在内的每个公民参政议政最重要,也是最具体的内容。升官目标的提出,难免会使女性在参政议政问题上,更多地关注权力的作用,而忽视宪法的力量。
正欲搁笔,忽又生一虑:我们知道,选拔干部历来坚持“三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可升官目标的提出,会不会对组织部门选拔干部的指导思想造成影响,使“女性化”悄悄成为“三化”的补充?
庸人自扰,以上种种,也许纯属多虑,诸位看后,一笑了之。(作者: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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