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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成都几大商场的上百名女营业员因不满商场对着装近乎苛刻的规定而辞职。许多读者参与了对此事的讨论。令人不解的是,打进报社热线的十多名读者惊人一致地站在了商场一边,都赞成商场对着装的硬性规定,对为美丽而出走的女营业员的行为里,除了“不要因为一味追求美丽而耽误工作”、“这些年轻女孩子对工作态度太过随意”等字眼外,就再无哪怕只言片语的“和音”。
个性追求是否和内部纪律一定就是一对水火不容的矛盾,一定得以牺牲员工个性为代价,是非公道一时难以说清,笔者也不想过多置评。值得注意的是,在着装这个非原则性问题上企业管理层所表现出来的强硬和不留余地以及企业管理层对这些女性员工所采取的非此即彼的单线思维和操作手法,恐怕还不仅仅是“简单粗暴、不够灵活”这些劳资纠纷中常见的套词所能包含的。其隐含的意味可能是: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当下,某些企业可以“尽情”使用买方权力,迫使求职和在职员工们只能说“YES”而无法说“NO”。
可以想见的是,在一贯强悍的“规矩”面前,其他女员工也许会选择让步,放弃自己的着装选择权。但如果让了第一步,那么,当商场因自身利益又提出进一步要求时,女员工要不要让第二步?由此推导,那么第三步呢?第四步呢?这种让步,恐怕只有在突破了员工最后的底线后,才会引发一场大规模的情绪爆发。这在以往“广东女工怒告雇主非法裸体搜身”等系列报道中屡见不鲜。
而读者意见一边倒,一方面可能有“主流社会价值观对人的个性的长期漠视”等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在现实劳资市场中的利益博弈中,企业工会监督长期缺位造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决定和制衡机制无从谈起,企业“一言独大”权恶性膨胀,使得求职者已形成了一种“共识”:我们是要服从企业所制定的规则,因为不服从意味着失去在求职市场的位置甚至被边缘化。就像那些因为选择个人美丽权而“从大商场到街边小店打工”的女孩子一样。所以,当那些中年读者打进电话时,这些深知市场现实的为人父、为人母毫不犹豫地站在了资方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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