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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举办的国际性时装展示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
第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旨在汇聚中外品牌、时装设计师和面料企业,发布新设计、新形象、新技术和新产品,以集群优势展示产业创新成果,促进品牌发展和时尚消费。
第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内容包括时装作品发布、品牌成衣发布、流行趋势发布、流行面料展示、中外合作洽谈和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中国时装文化奖等评选活动。
第四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组织,每年分春夏和秋冬两季在北京举办。
第二章 组委会
第五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是时装周的决策机构,由名誉主任和主任、副主任组成。
第六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名誉主任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名誉主席或顾问担任,主任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专职领导人、专业委员会及合作机构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主任负责召集组委会会议、决定时装周组织事项、签署时装周相关文件。
第三章 理事会
第八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由全体发布机构的代表组成,设名誉主席、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和执行理事。
第九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执行主席分别由时装周开幕式和颁奖仪式承办机构的领导人担任,主席团主席及执行理事由连续参加时装周发布的企业领导人或时装设计师担任,名誉主席由时装周独家赞助机构的领导人担任。
第十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组织年度中国时装文化奖评选,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代表理事会出席时装周新闻发布会、招待会和开幕式、颁奖仪式等重大活动。
第四章 时装设计师评选
第十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秘书处是时装周组委会和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
第十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秘书长、副秘书长由时装周组委会聘任,秘书长负责时装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章 时装文化奖评选
第十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评选产生年度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和年度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
第十四条 年度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或理事单位推荐候选人,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邀请知名时装院校学者、时装媒体记者和零售商评选产生。
第十五条 年度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会议提请理事会投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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