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记者在西城法院便民法庭看到,一对前来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当法官问到双方财产如何分割的时候,他们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财产约定书”,在这份协议书上详细地列出房产一人一处,存款、股票一人一半,家中的昂贵物品、电器、家具等也都各归其主。当着法官的面,两个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一人拿一份,“财产约定书”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据了解,仅昨天一天,签下“财产约定书”的离婚夫妻就有七八对,法官刘珍告诉记者,这是新《婚姻法》颁布之后,离婚出现的一个新“时尚”。这些天,已经有几十对夫妻在办理协议离婚的同时签下了“财产约定书”。他们大多是白领、知识分子、机关干部等,看得出他们对新《婚姻法》研究得挺透彻,因为在新《婚姻法》中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做出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夫妻到法院离婚时分割财产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法院负责分割,但这需要交纳一笔诉讼费,二是双方私下协议分割,不经过法院,这么做虽然省事,但是一旦一方反悔,就很容易发生纠纷,还得到法院打官司。 有了“财产约定书”,发生这种纠纷的几率将大大降低。昨天,一些签下“财产约定书”的离婚夫妻们表示,现在白纸黑字写清楚,免得以后发生麻烦。既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就应该学会充分运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