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规,不对个人抽烟进行罚款,而是罚那些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要说这算是一种连坐的行政思维模式,有人说这属于懒政行为。全国各地纷纷响应禁烟,在这个庞大运动中,不仅法律要得到施行,或许,社会的力量也需要被更多地挖掘。
| |
相关阅读:
2008年5月1日晚,暖风拂面。为了给几个外地来的死党接风洗尘,我们走进北京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在大厅中找好座位后,我习惯性地掏出香烟,准备一边看菜单,一边美美地抽上几口。
“对不起,先生,从今天起,北京的餐馆禁止吸烟。”
几位死党都看着我,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我尴尬地朝他们笑了笑,还是收起了香烟。
最坏的可能结局
以上的开头,是我大脑中出现了好多次的禁烟经历,诱人的晚餐、漂亮的女服务员、温文尔雅如绅士般的我、尴尬的笑容、难以忍受的烟瘾。
其实,这个翻来覆去的虚拟场景源自焦虑,自从看到北京公共场所五月开始禁烟。按照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刚刚通过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仅市内餐厅将禁止吸烟,网吧、公园、游乐场、机场、火车站、体育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一句话,除了马路上、自己家里以及公共场所的部分吸烟区,北京烟民的生存空间全面“沦陷”。
这个看似十分“残酷”的新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在北京实行。在这之前,北京市从1996年起执行的禁止吸烟规定仅包括医疗机构、托儿所、中小学、影剧院、文物单位等8类场所。
这个《若干规定》的出台,一方面是兑现“无烟奥运”的承诺,另一方面也是对《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步骤性实施。2005年,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在此前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大规模的禁烟潮。2006年1月9日,此公约在我国也已正式生效,到2011年,我国将对公众提供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普遍保护。
不过,纵然面对新规,我在和平门烤鸭店的虚拟禁烟经历,也可能有别的几个结局。第2个结局是:如果我坚持要“捍卫”我抽烟的权利,女服务员可能很客气地把我领进吸烟区,我和死党们在烟雾缭绕中,兴高采烈地畅怀叙旧。可惜的是,据市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张培莉表态,北京的吸烟区将逐步取消,“吸烟区”这种孤岛式的存在场域也将被淹没。
还有可能发生第3个结局:当晚和平门烤鸭店的吸烟区已经客满,或者当晚我去的餐馆根本就没有吸烟区,而当时我又烟瘾大发,忍不住点上一支烟。
这种情况下,会出现几种可能:一种是服务员再次过来提醒我,见我仍不掐灭香烟,而且态度很横,无奈把值班的餐厅经理请来。过来的经理对我吐露苦衷,根据新的禁烟规定,如果我还坚持抽烟,被执法部门发现后,他们餐厅将被警告甚至罚款。另一种可能,旁边一位就餐者也要求我掐灭香烟。因为,根据5月1日实行的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3种结局中,第3种无疑是最坏的,也是最需要解决的。这种结局中,因为抽烟问题,我甚至可能跟餐厅服务人员、就餐者发生冲突,我跟死党来之不易的聚会,极有可能因为一支香烟不欢而散。
而无论哪一种可能的结局,有一点是共同的:新出台的禁烟规定,严重“干扰”了我这个已有11年烟龄的烟民生活。
| [1] [2] [3] [4] [5] [6]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