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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男人多薄幸”,这话说得还真是一点没错,只是大家是否表露而已,但骨子里的根是无法磨灭的。陈世美就是被大家抓住了把柄,结果被人们唾骂了近千年。但似乎现在的人们对他的命运也有些同情了——不就是重婚罪吗,至于判极刑吗?男人在结婚之前,不知道信誓旦旦地说了多少海誓山盟的话,恐怕自己记也记不清了。握住情妇的手、搂着情妇的腰,说了多少甜言蜜语、多少花言巧语,恐怕他也是心里无记忆了。一个男人,拥有了一个情妇后,情感上真对她“爱”吗?对她忠贞吗?——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对女人而言,男人似乎都是博爱,都有大汉的开国大将韩信的风度和胸怀——“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话要说回来,男人都希望拥有情妇,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找到情妇。
时代在发展,观念在变迁,婚外情继续在蔓延,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谁也不想去改变,谁也无法改变!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存在就是合理”。假如某一天,我们大家交叉着“使用”老婆时,那将会是怎样一个社会、怎样一个局面?我们不得而知。。。。。。
婚外情,古时就有了,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没听过“西门庆”的男人简直枉为男人。以前的文人们用了一个词语来概括婚外情,叫——“偷奸”,现在的“婚外情”三个字听起来似乎让人感觉更顺耳。只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各方面的禁锢,男性的思想和行动受到了约束,不得不收敛。但还是有那么些人按耐不住地冒着风险追寻着那刺激的享受:在公社时代,大队(现在叫村)的妇女主任就是书记秘而不宣的情妇,公社(现在叫乡或镇)的广播员是书记秘而不宣的情妇。到如今,随着经济的腾飞,信息传递的迅猛发展,男女接触交流的频繁,为人们重新点燃“偷奸”的火种打开了方便之门,提供了便利的温床,发展的势头犹如洪水猛兽而一发不可收。有一句古话说什么来着:“妻不如妾,妾不如侍,侍不如婢,婢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看来,“偷奸”的感觉应该是相当刺激的。
贪婪、好色,是男人固有的本性。人,毕竟是动物,只不过是高级的动物而已。既然是动物,怎能脱离其本能呢?——“食色,性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这种心理本性的最好写照和掩饰。看到一个漂亮、丰满、性感的女人,男人的眼睛往往会失去控制,不由自主地投去色迷迷的眼光,恨不得马上把她搂入怀中。“家花不如野花香”,十个男人起码有十个会这样认为。怪不得男人们都会发出感叹——“老婆都是别人的漂亮!”其实,男性都知道,与情妇相比,自己的老婆未必不漂亮,未必不性感,未必不温柔贤惠,未必不懂得风情。但只一点,和情妇偷欢,那种新鲜的感觉就是更刺激,仿佛让自己找回了做男人的第二春。尽管这种行为是做贼一样偷偷摸摸,但给自己生理和心理的刺激简直是无与伦比的。难怪男性对婚外情的追求是那样的趋之若骛!没有能力和胆色的男性也只能望洋兴叹,也只能从议论别人的婚外情来获得一点心理的满足。
自私,是男人的另一本性。几千年来,男人们都要求他的女人“从一而终”,甚至男人早丧后,女人也必须独守空房到老死。女人要是红杏出墙了,就得接受最严厉的处置,轻则跪钉板,重则被装进猪笼沉塘——即使是守寡的女人,也得忠于她死去了的男人。而男人,如果有了外遇,只是“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只要轻描淡写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就可以轻易被世俗所原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到如今,男人也是要求自己的老婆对自己绝对的忠贞,甚至要求自己的情妇除了他的丈夫之外自己是她唯一的情夫!如果男人发现自己的情妇与别的男人还有一腿,轻则吃干醋,重则大发雷霆。——作为男人而言,绝对是要面子的。——“只许自己到处乱搞,不许老婆越轨”,这是男人普遍具有的心理。明知道自己的老婆有情夫,而自己能做到无动于衷、坐怀不乱,这样的男人有没有呢?答案是有的,只不过,大家都把这样的人叫“白痴”、“傻蛋”或者“窝囊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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