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瞳孔中央
有个说法,女的本命年一过,就下坡路走得飞快。没到这儿的时候,我认为这话不是事实,而是一个暗示性很强的幌子——要知道,我10岁的时候就写过日记:如果人不再年年数着岁数,是不是就永远不会老呢?现在我像从10岁一下子跃了两个本命年的坎儿,忽然发现这个幌子不仅暗示性很强,而且更可怕的是,它是事实。
前几天接到一个高中同学的电话。我上来问,你谁呀,她很熟络:“你怎么连我都听不出来啦?张少红呀!”我的确听不出来了,此人高中毕业后再也没联系过。 号码显示她还在我们老家,这一通电话打来显然不该只是叙叙旧。她唠叨了半天如何辗转通过她妈的同事找到我爸的哥们找到我家电话又找到我的电话。最后她终于说了:“我今年要结婚了。在北京认识的,结完婚跟他移民加拿大。”听完我赶紧祝福两句,期望她快点挂断,因为更难缠的还在后边儿。爸妈的电话果然紧随其后:“你同学张少红找你了吧?她要结婚了!这姑娘高中时学习可不如你好,现在你得学学她,抓紧呀……”我嘴上敷衍,心里记恨这张少红,她一圈炫耀下来,得害多少人呀?老爷子临了嘱咐:“我可等着个外孙玩玩呦。”
关于还拿学习好坏论英雄的过时逻辑,我在电话里都没好意思反驳他们。学习好,不过证明成功掌握了考试技能,半点不能反映生活智慧。一出校门,就没人再关心你的成绩单。但假如以面子观揣测爸妈,他们也只能沉浸在我这点好处上,经过各类教育的一番修理,我终于打开了生活考卷,可他们却发现,这门课我不擅长,落后了。而那个张少红,我可学不了。当年她学习是差,却颇有姿色,以上两方面我恰与其相反,作为互补,成了好友。我们也曾分享过小秘密,也曾恨不能连内衣都换着穿,也曾课间拉着手去厕所。现在我也不明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为什么还记得那件事儿:一次厕所之行,她的钥匙掉进了茅坑。我撇撇嘴:“走吧,别要了。”她二话没说,弯腰俯身,伸手捞了上来。在那个污秽不堪的公共厕所,我一边干呕,一边隐隐觉得,这是个我不认识的张少红。此后类似事件又发生了一次,不过出在我自己身上。一次旅行途中,我把眼镜掉厕所里了。作为一个朴素的高中生,浑身上下就这玩意最值钱,但我望了望脚下深处闪着光的眼镜片,没捞,提裤子走人。
以上不过是两件气味不佳的陈年往事,但现在回想起来,再拿弗罗伊德或者荣格那一套分析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跟张少红命运殊异,皆因我们压根不是一类人。她意志坚强,目标明确,活得更加实际;我呢,性格软弱,善于开脱,活得不够积极。眼镜事件中,我给自己找了如下理由:不用捞,反正爸妈也看不出来;就是看出来了他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厕所多脏呀。现在,同样的理由也可以来开脱我的大龄未婚女青年景况:不必着急,反正爸妈不在身边也管不了那么多;再熬两年他们也就不管了;为了婚姻牺牲我自由散漫想吃吃想睡睡的生活,多可怕呀。我依然记得考上大学那会儿,我爸在酒席上的豪言:“没能力的孩子,我就把她留在身边,有能力的,才送出去闯荡。”可他们希望我闯荡的结果,应该不是上了学找了工作之后就过着优哉游哉的独身生活,而是张少红那样的:即使没考上大学,也要来北京上英语学习班,考自考,然后找到个男人,嫁了,去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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