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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新郎拒绝报销警察的手机费,于是新娘在新婚之夜被“执法者”带走。 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尽管豫西已是鲜花盛开,春意盎然,李四水夫妇依然恐慌、焦虑不安。他们告诉笔者,虽然自己的“官司”赢了,但留在心灵深处的阴影却怎么也抹不掉。 新娘夜半被“劫” 2002年8月的一天夜里,家住城郊的李四水送走了前来闹洞房的最后一批朋友。新婚之夜,洞房花烛。窗外皎月当空,室内爱意浓浓。李四水起身关掉轻音乐,打开VCD机,顺手从光碟盒中取出一盘“性知识漫谈”,开始播放。 凌晨1时。突然房门“笃”、“笃”、“笃”地响了起来。 “谁呀?我们都休息了。”李四水急问门外。 “闹洞房的,快开门!” 既然是闹洞房的,肯定是自己要好的朋友,但是白天的宴会上,该请的都到场了,难道还有遗漏不成?李四水思忖着,示意妻子穿衣,随手关掉正在播放的VCD机,然后把门打开。 “你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请跟我们走一趟……”来者共三人,他们既没穿制服,也没亮证件,边说边打开VCD机。当电视上露出“难以入目”的画面后,其中一个年龄稍小点的来者说:“你还有什么好讲的!”他们说着,就要动手去搬VCD机。 刚才还是情意缠绵,转眼间就是“血雨腥风”,李四水在快速情绪转换中回过神来。他定睛一看,来者确实是本地派出所的,其中一个叫“胖子”(系绰号,真名刘三宝)的民警他有点面熟,其他两个倒不认识。 “大哥,我们看的是宣教片,不是黄带”,李四水边解释,边上前发喜烟,欲求他们手下留情。 “不行!”对方的回答不容商量。 刚购进的家电将被“抢劫”,新婚燕尔的妻子张娇娇怎么也坐不住了。她跑上前去,拼命地想从一“民警”的手中夺回VCD机,对方不给,情急之中,她拣起地上的一个多功能扫把,往对方身上抡去。由于对方怀抱VCD机来不及躲闪,这一扫把不偏不斜正好打在了对方的左臂上,血当时就渗了出来。 “好大的胆子,你敢殴打公安人员”,三来者不由分说,一个抱着电视机,拿着“黄碟”,另两个人架着新娘张娇娇离开了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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