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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城市给我的印象,并不是繁华和美丽,虽然她被称为森林之城。 我能感受到的,仅仅是高耸的楼房,还有高楼下覆盖着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 或许那时候的我,已经潜意识的讨厌这个会改变自己人生的城市,虽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后来竟会变成城市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的一个。 我所居住的小屋,位于这个城市的角落里。缺少灿烂的阳光,缺少新鲜的空气,也缺少暖暖的人情味。 如果对于明天没有太多的要求,我是愿意在这样的角落里生活一辈子的,至少我的生活和屋子一样暗淡。 可是我不能,我的爸爸妈妈总要求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 因此,我得努力去争取,将来还得供属于自己的房子。 但自从踏入这另类的世界那天起,我就知道我的生活已经改变了。 而城市的雨季,总是喜欢早早的来到。 楼下那条幽幽的过道,尽是残缺的石板,我在走过的时候,得小心翼翼。因为在雨季里,它们全变成了一个一个的陷阱,如同感情的漩涡一样,让人防不胜防。 下雨天也有一点好。 习惯在下雨的夜晚,为自己倒上一杯红酒,懒懒的斜靠在沙发上,聆听窗外那滴答滴答的雨水声。 还习惯在下雨的早上,象个孩子一样赖床,把身子蜷伏在被窝里,任凭雨滴敲打我的门窗。 它们从天上而来,又从地下而去。永远唱着快乐的歌谣,一生既短暂又幸福,为什么我不能同它们一样呢? 我好奇的推开了那一道通往人间的大门,于是折断了自己的翅膀,从我的天堂里飞下来。 但是,这里空空如已。 我知道,我永远也回不到属于我的殿堂了。 我总试尝着让自己活得快乐些,但是我不能,或许是那快乐如同天堂一样离我太遥远,我感受不到它的味道。 我讨厌黑暗,我觉得黑暗会让人更加孤独。 可是我也经常在黑夜里行走。 我喜欢上网,喜欢人多的网吧,所以我很少一个人在家上网。 也许是网络上去掉了面具的的我更为真实些。 有一阵子,我特喜欢在城市里一个叫E舞九天的网吧上网。但是那网吧离家有点远,走路得半个小时。 于是,我便经常在黑夜里独自行走。 可以这样说,我是喜欢在黑夜里独自行走的。因为没有其他的场景比这更象我的生活了。 天上没有星辰和云朵,也没有任何发光的东西,仅仅是一种暗红的颜色。 一个人独自走在昏暗的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流在身边飞驰。我想,那时候我的眼睛一定很迷离。因为我不止一次想过,假设自己会朝着飞驰而来的灯光走去。 偶尔会有迎面而过的路人,可是那些人影也全都昏暗无比,于是匆忙地从我身边走过,然后又匆忙的消失在夜幕里。 我知道,我属于这个世界,所以我讨厌这个世界。 而事实上,我又不得不和这个黑暗世界保持亲近。 当然,有时我也会坐的士回家。 那就看不到那些东西了,我同车的灯光一样,车轮飞驰着,任凭窗外的景色一幕幕快速流动,然后在我家的楼下凝固。 那时,似乎是一个冷冷的旁观者,面对黑暗世界我无动于衷。 一个人的时光大多是伴随着平静,还有沉默。 我没有想过两个人的时光。三个人的时光倒是在淡蓝色的回忆里听过,可惜我的电脑不允许我下载。 一个人要是已经过了第二个本命年,那他就应当变得成熟。许多浪漫的东西又似乎太遥远,对于此,我宁愿要一杯热气腾腾的菊花茶。 没有什么比抱着点心盒子坐在电脑前敲打属于自己的文字更为快乐了。在我看来,那样或许来得更实在些。 毕竟。那才是真实的我。 几天身边的朋友们忽然想到要帮我找个朋友。难道他(她)们已经看不惯自由自在的我? 对于感情我比他们看得透,于是我微笑着拒绝了。 与其在复杂中搅和,不如在简单中孤独。 窗台上铁皮罐子里种的那朵花,在它的同类中是最特别的了,因为它还没有学会绽放,就已经习惯了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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