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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下了班,还没来得及休息,就匆匆赶去菜市场买菜做饭。因为有人要来,我得准备饭菜。
在潮湿乱哄哄的市场跟人讨价还价,
没半点怯色,我想我真能适应环境,学生的身份还没退,就成功地转换成了“师奶”。拎着东西往回走,脑袋昏沉沉的,有些麻木。走了几步,发现狭窄的小巷边上,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他的自行车篮里放着鲜花,白的黄的让我精神一振。 走上前问价钱,都很便宜,一扎非洲菊两块半,百合两块。但只有这两个品种。我有些索然,眼光一转,看见地下放着一堆玫瑰,深红的、粉红的、黄的,高脚杯似的花朵有气无力地贴着石板,真是可怜这些花了。 “就要这些。”我把深红的玫瑰拿到跟前一看,吓了一跳,密密麻麻的一大扎,足有二十朵。花朵还没绽放,蓓蕾模样,娇小得惹人怜爱。但是叶子繁多,花束的体积很大,像把青菜。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常上山割草,把它们捆起来形状就像这花。 听人说,玫瑰代表爱情,应该由男人送给女人,这样女人才矜贵。如果一个女人拿着玫瑰回去,别人会笑话,会说这人没人疼爱,没人珍惜。没有什么话比说这女人没人爱更能伤人的了。可是我真的喜欢玫瑰,特别是深红色的,那娇柔的花瓣总能引起我的怜爱。在我眼里,它还原成了玫瑰最本质的东西——用灿烂的模样点缀生活和心情,它跟爱情无关。 以前在家时,非常渴望有一盆玫瑰,盛放在窗前,室内暗香浮动。但我种了很多次,玫瑰不是给老鼠咬死就是不明不白地枯死。好不容易等到它有蓓蕾了,一不小心给隔壁的小孩摘去了。于是放弃了拥有它的念头,曾平静如水地看着别的女孩子被炫目的玫瑰映红了青春和爱情,也曾从容淡定地从五颜六色香气袭人的花店走过,眼光有那么几秒落在玫瑰上……我不是没有收过玫瑰,可是关于它们的记忆已经模糊了。连最初的激动也找不着痕迹。 胡思乱想,不着边际,卖花人的说话声传进耳朵:这花更便宜,一块钱给你。 竟然比青菜还便宜,我又是惊喜又是难过。惊喜的是可以省钱,毕竟生活比花更重要,难过的是我一直都渴望的东西,换一种方式,就能轻易得到。可怜的玫瑰! 最后我拿走了深红色的玫瑰。尽管在路上引人注目,弄得我有点不好意思,但不管怎样,我真实地拥有了玫瑰,我甚至想象着它在我床上绽放,火一样的颜色肯定能安慰我疲惫的心。 只不过,下次,我再也不买它了,毕竟,自己一个人去买,特别孤单寂寞。我承认我虚伪,我可以当它跟爱情无关,但别人就不会这样看了。唉,为什么一朵花要承担那么多的含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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