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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 从今年4月5日开始,21种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同时确认合格证书尚未领取的,可自愿选择证书速递。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凡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除仍可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携带领证凭条上注明的有关证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科领取外,还可自愿选择证书速递方式。
据介绍,选择速递证书业务的收件人需从北京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与本人所要领取的证书相对应的《速递协议》,一式两份,收件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速递协议》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就《速递协议》中所列条款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确认,同意《速递协议》的各项条款后,需由收件人在该协议指定位置签署姓名,然后,收件人通过业务电话与邮局取得联系,提供本人需要领取的证书名称以及投递地址。
21种资格证书具体为:
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合格证书;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合格证书;
3.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4. 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5.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6.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7.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8.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0.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1.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5.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6.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7.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8.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19.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20.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合格证书;
2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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