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腺癌的病因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但有一些因素在乳腺癌患者中经常出现或多数存在,我们称它们为危险因素。有一个或几个危险因素,并不意味着这位妇女就一定会患乳腺癌,而仅能说明她在统计学上比其她妇女患乳腺癌的风险多一些,但她患乳腺癌的可能性仍然是很小的。
40~49岁是我国妇女乳腺癌的高发年龄。
- 行经时间长,如13岁以前就来了月经,53岁以后才停经。
- 婚后不育或晚生育,未哺乳,绝经后肥胖。
- 患有乳腺良性疾病,如乳腺囊性增生病,导管内乳头状瘤,乳头状瘤病等。
- 高剂量放射线的胸部照射。摄入外源性雌激素。
- 长期中等量饮酒等。
- 家中有人患乳腺癌或卵巢癌
- 乳腺癌发病遗传基因—BRCA1和BRCA2,携带这种遗传基因的妇女,一生中患乳腺癌的危险增大
上述所说的只是妇女患乳腺癌的易感因素,目前我国尚没有乳腺癌整体发病率的数据,估计在20/10万左右,不必过于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