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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和一个朋友一起撮饭,背景音乐是苏永康撕心裂肺的苦情歌,我对她说:我发现我变态了。我现在特别容易喜欢丑男人,比如说这个苏永康。还有一个典型是刘青云,别人都说他长得特像屠夫,可我就是喜欢他。
这是真的,毕业两年后,大学同学在饭局上向我推荐周杰伦和任达华,说这是新老男人各自的最佳代表,可我只能表情木讷地说,他们不是我的那杯茶。这使他们痛心疾首,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土。
喜欢丑男人并非心血来潮,这与一次让人痛不欲生的经历有关,在此之前我也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好色之徒。
简单地说,就是我见了一趟自己的以前爱得死去活来的人。
这是一趟想象中自己会喜欢的旧情之旅,我在最冷的时候去了北京,然后巴巴的和以前的男朋友约了个会,两个人像以前一样像模像样而又可笑地逛了宜家,我原以为寒冷的天气会让我们感触良多,毕竟我们是在冬天谈的恋爱。当年分手的时候我们说,如果你要红杏出墙的话,可千万别忘了我呀!
但一切真的是物是人非,都再也回不去了。
在这趟旅行中最让我羞愧的是,看到自己以前喜欢过的人,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天!原来他这么丑。他长着一张圆形的毫无个性的脸,不很青春但脸上还是疙疙瘩瘩。我记忆中那个风采翩翩的孩子呢,那个让我肉麻兮兮地说:便胜却人间无数……的人呢?
我们都是如此没心没肺,容易忘却。我想起了米兰?昆德拉的女主角,她靠着不断回忆丈夫脸上的痦子确认自己的历史以及辨识男人。他说,历史是遗忘与记忆的斗争,个人的历史也一样。
从宜家出来,天气还是冷哈哈的,我们飞快地分了手,全然没有什么难舍难分。忽然之间,我们成了对方漂亮衣服上一块让人羞愧的油渍。我们变得见不得人。
勾起我回忆的是他嘴角那道伤疤,听说是小时候被人砍的,不大明显,然而我当然看得出来。那条脆弱的弧线,在以前这是个性和温柔的表征,然而现在已经变丑了。
回到正常的生活中之后,我才发现这次经历对我的影响――我不再没事找事去跟隔壁办公室那个令人赏心悦目的男同事搭话了,因为忽然之间发现相貌是那样的靠不住。我想男人还是喜欢美女的,不过普通的男人一定赞赏我这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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