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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海快半年了,才记得给初恋情人打了个电话。他在那头依然情真意切:童童,你在哪里?我来接! ——仿佛又回到了青春岁月:我在女生宿舍梳妆,他从教工宿舍打来电话。 但是,但是,大学里的师生恋是没有结果的。所以后来,他出了国、入了籍、结了婚。现在是海归精英。 我已认得些路,从浦东出发,沿A20往虹桥机场方向去。初恋情人的家,便在那厢边。 是七宝的别墅区。车子绕来绕去,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看见一男子在花园里打手机。 几年未见,他还是王子。不过三十五、六,却已气宇轩昂——男人有了钱,自然大气起来。 初恋情人殷勤地接我,递绣花鞋,倒西柚汁,切鲜橙。 女主人不在,带孩子去学国画了。她亦是我的学长,打来电话让我等她回来吃饭,并命令男主人带我参观这套小小的别墅。 其实也不小:350多平方米,独幢二层,前后大花园。 我以为初恋情人发了财,他却说是月租三千多美金,公司报销。 唉,有单位的人就是好。 可怜我从25岁就开始养老了——浇花、锄草、跳绳、写毛笔字……以前希望自己能够赚钱买花戴,后来才发现,那些码字的钱,也只够买朵花了。 回过神来,参观主人的豪宅。很喜欢那套从国外运来的雕花美式家具,大的壁炉,长的餐台;喜欢书房里的《四库全书》和砚台;喜欢卧室里大大的大床,超过2米,枕头上绣着戏水的鸳鸯;喜欢厨房里那么多漂亮的瓶瓶罐罐——这满屋的温馨,竟让我总觉出自身的乏味。 我甚至在主卧的梳妆台上看到了一张这样的生日贺卡:送给世界上我最可气最可爱的小人儿。署名:你的又可气又可爱的某某某(我的男老师的名字啊)。 想当初,我也是一个极度小资的少女。离开他,只是因为在计算机系当老师的他没有情调。呵呵,谁曾想,几年时间,留学归国,他竟学到了美式的格调。 女主人回来的时候,天色已黄昏。 当年的英语系学姐,虽说胖了50斤,却有了东方妇人的优雅。 我们一起下厨房,我当帮手,顺便与她叙旧:日语系的某某某找了个日本老头后又离了婚,化学系的某某某后来在美国的药厂做到高层……这些某男某女曾经都是我们共同的追求者和情敌。 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了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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